中評社北京3月24日電/與美國國會、交通安全部門、民間組織和消費者頻頻出手,以強硬態度施壓相比,針對“豐田問題汽車事件”,中國官方及社會組織似乎集體失聲。但昨天,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舉行“豐田問題汽車消費維權措施通報會”,表明嚴正立場並提出應對措施,發布《豐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費維權措施通報》,要求豐田汽車的銷售公司必須明確召回時間表,並賠償消費者損失。
中國消費者待遇有反差
據《東方早報》報道,1月豐田“召回門”爆發至今,豐田在美共召回600多萬輛汽車,在歐洲召回270萬輛,卻只在中國召回7.5萬輛。同時,豐田從北美召回16種車型,在中國只召回RAV4一款。而在其他國家被召回的卡羅拉、凱美瑞、漢蘭達、雅力士等車型在中國均有銷售,且凱美瑞“刹車門”、漢蘭達“爬坡門”都在中國發生過。
“在中國市場召回的7.5萬輛RAV4中,浙江省占近1/10。作為7000名受損車主代言人,工商部門不能置身事外。”通報會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直指豐田汽車對中國消費者“嚴重歧視、差別待遇”,“豐田章男道歉後,我們沒有看到實質性糾錯動作,反而聽到‘2010年中國市場80萬輛銷售目標沒變’的豪言。”
不僅召回數量、車型有別,中國消費者受到的待遇也有反差。在美國,豐田提供“上門召回”服務,並對駕車返廠召回的消費者補貼交通費用,汽車修理期間提供同型號車輛使用。而在中國,車主只能自駕至4S店完成維修,還有可能因零件缺貨而多次往返。
“2008至2009財年,豐田公司在全球連續虧損,2009年卻在中國市場獲取超過10億美元的利潤,對中國消費者給予美國同樣的補償不可以嗎?”鄭宇民指出。
浙江車主“沒有賠償”
針對豐田全球召回,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明確提出應對措施,包括敦促豐田加快浙江RAV4問題汽車召回的處理進度,要求豐田汽車銷售公司明確召回時間表,及時維修車輛;消保委還將跟蹤處理情況並予以監督。
同時,工商部門要求豐田公司賠償消費者因召回造成的損失:包括給消費者提供同車型使用或補償相應交通費用;車主返店修理,應補償汽油費、誤工費、誤時費等;車輛尚未交付的,應允許解除預約,全額退還定金。
昨天,杭州八下裡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售後部經理吳興良對早報記者表示,目前該店售出的RAV4汽車有一半以上進行了召回維修,“對車主沒有賠償。”
省工商局副局長、省消保委主任馬柏偉表示,消保委目前已設立全省統一的“汽車消費者權益保護平台”,建立問題汽車發現、受理和處置機制。同時,在消保委網站開辟專欄,跟蹤收集此次涉案消費者對召回維修的情況反饋,並匯總豐田其他問題車型的投訴信息,公布處理結果,發布消費提示。此外,還將對汽車4S店全面整治的規範,組織開展一次對全省汽車銷售服務行業的專項整治,並開展對消費者的汽車消費教育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