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公民及企業權利和義務對等的責任社會,是現代成熟發達國家穩定發展的必由之徑。汶川大地震後,關於“公民意識”、“公民社會”的概念曾頻頻出現在中國媒體,“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概念也日益加深。在西方發達國家,企業社會責任是靠市民社會的基礎和各種社會運動的推動發展起來。社會問題和困難越來越嚴重,越需要企業見義勇為,幫貧濟困,承擔更多社會責任。每一次社會需要支援,都有企業義無反顧地站出來。
此次玉樹地震中,中國企業公民的成長令人欣喜。不論所有制性質和規模大小,利潤厚薄,都紛紛行動起來出錢出力,說明一個有強烈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和企業家群體正在形成。這對中國社會和諧進步與企業本身發展都是利好之趨向。
日本企業研究表明,現代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比經濟責任更重要,求利更要利人。一個社會責任好的企業更有利於樹立良好公眾形象,其企業財務績效也往往更好。當今全球化的競爭已經滲透到任何一個領域,企業間的競爭,不僅要比產品質量、比技術、比服務、比市場,還要比企業的社會責任。一個企業,只有參與社會進步,支持公益慈善事業,才能在社會中持續經營。著名咨詢機構美國藍德公司曾跟蹤世界500強企業20年,得出結論之一是社會責任是企業永續經營、基業常青的重要秘訣。
一個民族在災難中失去的,必將從民族的進步中得到補償。從汶川到玉樹,從15.14億到21.75億元,世界見證了中華民族在苦難中迸發的強大凝聚力,看到了在震災中覺醒的中國公民意識和茁壯成長的企業社會責任,這或是深重的國殤給一個民族帶來的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