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修訂後的結果確實要費一番周折。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數據”欄目下的“季度數據”欄,選定相關年份和輸入關鍵詞“國內生產總值”,可以查到相關年份GDP的季度累計數據。正是從季度累計數據裡我們可以發現,根據第二次經濟普查的結果,2005-2008年中國GDP同比增速分別被修訂為11.3%、12.7%和14.2%(但並沒有標明何時修訂),而修訂前分別為10.4%、11.6%和13%。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GDP14.2%的增速,也是自1992年以來的最高增速(同1992年持平)。對於GDP幅度不小的修訂,外界幾乎一無所知,不但找不到任何媒體報道,而且不少研究機構的數據庫也都沒有更新。
其實,國家統計局有既定的一套GDP核算和發布規則,但似乎並沒有完全踐行。根據2003年11月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我國GDP核算和數據發布制度的改革”的通知,無論是年度GDP還是季度GDP的核算,都分為三步──初步核算、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對於年度GDP來說(比如2007年),將在2008年1月公布初步核算數,2008年年中公布初步核實數,2009年年中公布最終核實數。另外,在經濟普查過後,也要對GDP歷史數據進行修訂。季度GDP的核算大體也是如此,只不過調整周期更短一些(初步核算和初步核實結果分別在季度後15天和季度後45天公布)。
但在執行過程中,國家統計局的發布渠道並不十分明晰,特別是季度GDP核算的發布渠道。對於年度GDP核算來說,初步核算、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的發布渠道還算明確,即在《中國統計摘要》和《中國統計年鑒》等上公布,而且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的“數據修訂調整公告”欄也可以找到。但經濟普查過後的調整情況並沒有明確對外公布的渠道,也沒有在“數據修訂調整公告”欄中全部體現。
季度GDP核算則完全沒有明確對外公布的渠道,在“數據修訂調整公告”欄中也完全沒有體現。雖然它也公布了,但卻是靜悄悄的。最近的一個例子是,在上半年宏觀經濟數據的發布會上,國家統計局發言人盛來運“無意中”提及,經過初步核實,2009年一季度GDP增速從6.2%向上修訂為6.5%,但這個數據是什麼時候修訂的?是今年7月2日發布初步核實的2009年年度GDP時修訂的?還是早就修訂了或者剛剛修訂?其實,季度GDP時效性更強,是外界判斷中國經濟走勢的一個重要指標,甚至比年度GDP數據更為重要,如此重大的修訂雖然在國家統計局發言人口中娓娓道來,但外界卻一頭霧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