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給予的一個月自拆期內,二沙島宏城花園十一棟違建別墅無一完成自拆,更甚者,在自拆期大限將至,還頂風搶建、裝修,甚至放言“有後台,而且很硬很猛”,可以“擺平”事件,將違建合法化。
這些非富即貴的業主今回錯誤判斷形勢,在舉國關注下,廣州市政府已騎虎難下,不可能不拆,否則市政府將再難取信於民,在上級領導面前也不好交代。被稱為“最牛別墅”、據稱價值逾億元的違建別墅——宏達徑二十六號日前終於被強拆。
超豪別墅轟然倒下,有人叫好——廣州市政府敢於向權貴違建開刀,大快人心!也有人惋惜——耗費大量金錢和人力興建的豪華別墅就這樣被拆除,多少有點可惜。
該豪宅業主楊某的“小舅子”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是見別人搞,無人管,於是也跟風搞違建。如果最初其它的違建都及時得到監管、處罰,那他們肯定不會去搞,現在造成如此“浪費”,城管應該承擔監管不到位的責任。
正是由於一些部門、一些官員的不作為,甚至暗中充當違建的“保護傘”,使得內地不少城市的違建現象屢禁不止。
今次廣州強拆富人違建別墅,是當地乃至內地依法治違、拆違一個標誌性事件。清拆行動之所以能順利進行,最主要是地方政府高層的重視和輿論推動,但這並非治違拆違的長效機制,治理違建應在於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在法治社會,無論是平民,還是權貴,只要違章建築一動工就應該被立即取締。即使違章建築可能仍會出現,但強拆別墅將不會再引起全社會關注,更不會引來全國“叫好”之聲。按照法律處理違建,民眾不滿與仇富現象自然會少許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