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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魯作家略薩獲得2010年諾貝爾文學獎。這是今年9月13日拍攝的略薩在法國巴黎參加其個人著作展的資料照片。 |
中評社香港10月12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10月11日載文《中國人應淡化諾貝爾文學獎》,摘要如下:
去年華裔科學家高錕摘得諾貝爾物理學獎,華人世界對諾貝爾獎,尤其是文學獎的夢想曾再次攪動了起來。對此,筆者認為,從語言文字角度,談談中國人應淡化這一情結的原由:
目前,諾貝爾文學獎評委除馬悅然之外,要了解華文文學全憑要翻譯成歐洲主要語言的譯作。一種語言文字如果是處於相同、相近的文化淵源,如英、德、法、意、西等歐洲主要語種,那麼相互間翻譯的差異就很小。如果是處於不同文化淵源,那麼因政治、宗教、道德、教育、民俗、法律的迥異,就會形成巨大的文化差異。
德國大哲人海德格爾曾告誡人們:語言是存在的家園。一種語言方式,就是一種思維定勢,一種民族傳統,一種價值觀念,甚至是一種生活的方式。傳承中華民族數千年燦爛文化的漢字、漢語,濃縮了中國文化如生產方式、思維認知方式、價值觀念、文化習俗等內核形態,積澱了豐富的具有東方文化智慧特征的人文內涵,這哪怕是最發達的拼音文字也難以表述承載的。漢語言文字作品被翻譯為西方拼音文字的作品,就好比是國奧隊的隊員被致殘參加殘奧會的競技了。不妨看看漢語言文字作品因翻譯而“致殘”的情形吧:
一、漢語言文字是以象形表意為特征的,這與歐美的拼音文字是不同語系、不同形態的文字。一旦它被譯為拼音文字,就失去了漢語言文字形態構造本身的文化內涵和意蘊,就像一個人被挖去了骨肉,徒具一塊塊毛發和碎皮。
如古典小說《紅樓夢》中將近上千個人物形象,如果看漢語原著,人物的關係有時候憑姓名的部首偏旁就可知一二。如榮府的四代:賈代善(單人旁);賈赦、賈政(反文旁);賈璉、賈珠、賈寶玉、賈環(斜玉旁);賈蘭(草頭)。而《紅樓夢》翻譯成拼音文字後,這明顯的標記就喪失了。單憑表音抽象的符號,人物就“面目全非”了,外國人自然就難以弄明白人物間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