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寫道,中產階層上無富人之財力,下又不能享受政府的住房保障,可以說是商品房的消費主力軍,是高房價的最主要承擔者和“受害者”。
報道還說,房產稅如果是為打擊高房價而來,那麼,中產階層就是最不應該受到打擊的對象。
這種擔憂和憤憤不平源於日益加深的疑慮──在出售土地的暴利看起來越來越不可維繫並招致公眾越來越不滿之時,既然這種房產稅對抑制房價起不到什麼作用,那麼北京方面事實上最終還是在幫助地方政府開辟新財源。
《新京報》報道說,地方政府因房價下降而減少的土地收益,將在房產稅中得到彌補……這種擔心並非空穴來風。今天想高檔商品房征了房產稅,誰能保證明天不向中檔商品房徵收?
經過一整年、甚至經過兩輪旨在抑制房價的政策調整後,房價幾乎未降,人們普遍不再對政府能夠兌現其長久以來整頓房地產市場的承諾抱有幻想。徵收房產稅的措施本應在第三輪政策調整中起帶頭作用,但在該政策成為現實之前,情況似乎已經不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