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中國政府需要精確定位自己在民生工程中的角色。改善民生,政府責無旁貸,但也應避免大包大攬。實踐證明,不論在什麼領域,行政權力的過度深入都可能產生尋租、浪費等弊病。
況且,雖然今年中央財政支出的2/3將用於民生,但由於民生這個“筐”實在太大,前些年虧欠民生的賬又太多,分配到每一個分支項目的預算並不算十分充足。比如今年財政預算直接用於教育、醫療和文化等的支出依然僅為全國財政支出的1/10。此外,在保障房方面,今年中國政府已經下達了要在年內建成1000萬套保障房的硬性指標,其建設資金將高達1.4萬億元人民幣,相當於去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20、財政收入的1/8。無論中央財政還是地方財政,要順利完全保障房目標,可謂勉為其難。
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政府在民生領域,除了重大事項,仍然應把一些事情交給社會和市場去辦,而政府則發揮監管者的作用,達到資源有效配置。
再有,中國政府需要把握好民營企業參與民生工程的方式和程度。這是上一個問題的延續,政府這個監管者如何才能發揮引導、規範作用,既充分發揮民間資本活力十足、資金充沛的優勢,又能保證民生工程不變味,是一個頗具挑戰性的問題。
一方面,民間資本是逐利的,追求投資回報。在它們介入民生工程後,一旦政府監管不到位,很有可能會扭曲工程未來的運營。這並非杞人憂天,目前已經有多位學者針對保障房建設提出了類似的憂慮。另一方面,民間資本此前在教育等領域的生存困境已經證明,如果政府設定的限制性門檻太高,很可能扼殺掉民間資本的活力及施展空間,使其難以發揮應有作用。
總之,中國政府今年空前加大民生財政支出力度,是政府向公共服務型職能轉型的務實之舉;但在增加民生財政預算支出的同時,擺在中國政府眼前的一道難題是如何在切蛋糕時手下有准頭,做到“到位而不錯位、補位而不越位”,恰到好處地把民間資本引入民生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