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的“我行賄了”開門就紅,第二天就差點兒讓服務器宕機。眼看著又一輪新形式的反腐行動再次從民間出發,近日,在北京市檢察機關2011年“舉報宣傳周”活動新聞發布會上,市檢反貪局副局長張京宏說“檢察機關對群眾參與舉報的熱情是給予充分肯定的。但網上收集舉報線索需要規範。如果線索不屬實,會對被舉報人造成負面影響;如果舉報線索在網上公布,容易打草驚蛇,給下一步查辦工作帶來影響。”這是從技術層面的不認可。
更為嚴重的說法則出自北京市檢察院控申處處長羅守梁,他表示這種形式是不合法的。他稱,檢察院統一受理公民對犯罪尤其是職務犯罪的舉報,這是有明文規定的。全體公民應相信檢察機關,與腐敗做鬥爭必須在法制環境內進行,不能說任何一個公民或組織就能從事這樣的活動,這是不嚴肅的。(6月21日《京華時報》)
一個公民自發建的反腐網站居然被檢察機關從技術以及資質上認定為不合適、不合法、不嚴肅,真是讓人覺得莫名驚詫。如果說技術上認為這種形式有可能打草驚蛇還有情可原,這個不合法與不嚴肅又從何說起呢?
其實所謂“我行賄了”之類的網站所揭露的行賄受賄等事,與我們所說的腐敗並不完全一樣。一般來說,腐敗是一種交換,是用比較低的代價讓掌握權力的一方提供好處,這是有賺頭的事兒,不會有人閑著沒事砸自己的飯碗。而“我行賄了”網站上所曝光的事情,往往只是那些吃拿卡要、掌握著行政權力的人所收取的規費,類似於黑社會的保護費。這種所謂的行賄受賄,想必打草驚蛇是不會的,但讓大家都看到我們這裡如此大肆收取保護費,驚的是什麼就很難說了。
而曝光這樣的事兒到底不合法在什麼地方?網絡檢索一下就可以看到,中組部本身也有一個舉報的網站叫做“12380”,看上去似乎也沒有什麼違法的地方嘛,這似乎也違反了羅處長所說的“檢察院統一受理公民對犯罪尤其是職務犯罪的舉報”,似乎羅處長並未對此有過什麼微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