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那般慘痛的代價,無法遏止當地目光短淺行為的繼續?為何一邊在舉全國之力進行舟曲重建,一邊卻在埋下災害的禍根?如此“在破壞後重建,在重建中繼續破壞”的發展方式,究竟是誰的悲哀?
的確,在自然條件惡劣的舟曲,當地政府發展經濟不可能沒有苦衷,也確實需要利用好種類不多的自然資源。但資源開發必須建立在科學評估、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必須謹記水利建設應是千年大計的忠告。
在發展經濟與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在人類活動中防範地質災難再次發生,是對“8.8”特大泥石流中1000多位遇難者最好的祭奠,也是當地政府對舟曲生者不能推卸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