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汶川大地震爆發,慘烈的災情迅即成為凝聚中華民心的強勁催化劑。海內外、社會各界傾情捐款救災,民眾參與人數空前。熱潮所及,甚至出現了將乞討得來的錢捐出救災的“義丐”。正是在此情況下,中國的慈善事業迎來了一個難得的快速發展時期,民眾對捐贈款物幫助貧困者與受災者的積極性大增,對大型慈善機構的認可程度迅速提高,慈善機構自身亦得以快速壯大。以中華慈善總會為例,汶川地震之前,該會縣級以上的機構僅七百家,目前已發展至兩千多家,形成了覆蓋全國大部分地區的慈善網路。
慈善事業離不開公眾的廣泛支持與深切參與。汶川大地震原本為這一事業在中國的深植開闢了時間之窗,然而,數月以來一波接一波的醜聞風暴,已使得中國的慈善機構形象陷入空前危機。根據中國民政部的統計資料,在郭美美事件爆發後,紅十字基金會連月來所收到捐款的降幅高達百分之八十六,全國數百個機構正因各種慈善醜聞帶來的負面影響而艱難度日。
公信力是慈善事業命脈所繫,慈善蒙羞的根本,在於公信力的喪失。目前中國的慈善組織大多依靠政府支援組成,由於壟斷及行政化管理的本質特點,問題紛呈。而近期爆出醜聞的幾乎都是有官方背景的國家級組織,其對中國整個慈善事業公信力的殺傷力不言而喻。當前這種情況,慈善組織亟須通過加快透明化進程來挽回公眾信心。否則,中國的慈善事業很可能面臨前所未有的冰河期。而民眾對慈善事業的冷感,亦將反過來深化社會的冷漠程度,對社會進步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危局之下,慈善組織及相關管理部門正試圖以行動挽回公眾信任:中國紅十字會開通網上“捐贈資訊發布平台”;民政部決定由慈善司負責對公益慈善類組織進行獨立的行業監管,並已起草《公益慈善捐助資訊披露指引》向社會徵求意見。然而,上述舉措並未觸及問題的根本。目前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是:慈善的內涵和外延究竟如何定義?政府在慈善事業中到底扮演何種角色,到底如何進行管理?早在二○○五年,中國即完成了《慈善法》第一稿的訂定,但這部事關慈善事業發展大局的法律,至今仍因許多根本性問題未達共識而束之高閣。而上述問題不解決,中國的慈善事業仍將會在陽光無法徹照的行業環境下運行,因欠缺監管及透明度而滋生的種種醜聞仍將不斷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