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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身陷iPad商標戰(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2月23日電/美國《華盛頓郵報》2月23日載文《iPad商標糾紛表明在中國做生意的麻煩》,摘要如下:
對於全球大多數消費者來說,iPad幾乎就是美國電子巨頭蘋果的同義詞。
但是,背負巨債的中國公司唯冠稱它才是蘋果這一招牌產品的商標名稱的合法擁有者。這一主張致使一些中國城市在售的iPad產品被撤下架,儘管這一產品的需求量非常大。
美國和全球其他公司通常會指責中國企業不公平地盜版它們的知識產權,但是如今在這起版權糾紛中,中國公司卻將手指指向了美國公司。儘管蘋果宣稱在2009年已通過合法方式購買了iPad商標,但中國一家低級別法院仍然受理了唯冠的訴求。
這起法律糾紛案件說明了為什麼說美國公司在中國做生意不容易。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的高級研究員亞當•塞加爾說,這起商標糾紛案件是“一系列某種問題的象徵。我認為這是一個法律被如何詮釋和執行,以及不同級別法院會生成不同結果的問題”。
當在華外國企業與消費者對簿公堂時,讓它們頭疼的並非僅僅是知識產權法。美國國家對外貿易委員會主席比爾•賴因施說,美國企業在國外做生意時,它們希望所在國的政府能夠通過透明的方式解決商業糾紛。“它們無需每次都能勝利而歸,但是它們想知道它們擁有公平一搏的機會。”賴因施說道,“在中國,它們就沒有(這樣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