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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3月14日電/美國《僑報》3月13日載文《國企老總該不該拿高薪》,摘要如下:
國企老總的高薪再次成為“兩會”熱點。對此,國資委前主任李榮融有一番言論,引起熱議。他說:“我們這些國企老總……假如去民企,早被搶光了。我退下來後多少人搶?市場經濟中都有個價位,運動員年薪幾千萬,因為他進球啊;老總高薪,因為他會賺錢啊。”
為此,李榮融認為,國企老總應拿高薪,否則“有這身本事還跟著你喝稀粥?”可現實中,人們從未見國企老總過喝稀粥的清貧生活。中華全國總工會調查顯示,2010年208家上市國企高管與一線工人收入相差近18倍,而兩成職工5年未漲過工資。
李榮融“高薪論”的論據是,薪酬應與國際接軌、“球員進球,理當給錢”。將國企與爛到家的中國足球比,實非好比喻。而且不能只談薪酬與國際接軌,業績與管理能力要不要接軌?這與“國足只與歐美一流俱樂部比薪酬、不比球技”頗為相似。
在李榮融看來,計劃經濟體制下,國企享受全部壟斷,但利潤並沒有今天高,今天的利潤是靠能力大的國企老總在市場競爭中獲取的。此話看似有理,實則沒有道理。計劃體制給了老總們那麼大權力嗎?難道說六七十年代的國企老總的個人能耐都不如今天的老總們?
其實,明眼人都知道,在不完全競爭的環境中,中國的國企高利潤一靠壟斷地位,二靠優惠政策,三靠官商不分的經營體制。每年國有企業是繳了不少稅,但它除了獲得政府投資外,還有政策性補貼。投資紅利有沒有上繳?繳了多少?外界對此始終有微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