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監管需要權責明確,全方位無縫對接。此次“毒膠囊”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是:中國目前的藥品輔料監管相對藥品來講比較薄弱,官方對於成品藥的監管,只檢測膠囊內成分,不檢測作為輔料的膠囊。這就給了一些廠商可乘之機。因此必須有更加明確、具體、細致的法律法規,克服管理“碎片化”與脫鈎現象,不給違規操作留一點空間。
其次,要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畢竟,每每發生事故“亡”的並不是“羊”,而是“大過天”的人命,民眾需要的不是用自身的健康乃至生命來換取一次“運動式”執法,而是需要官方加強日常監管,防患於未然。
再次,要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懲處力度。在美國,藥品企業哪怕出一點小瑕疵,都會招致重罰。2009年,輝瑞公司在營銷中故意誇大藥品適用範圍,就被政府重罰23億美元。正所謂“重典治亂世”,面對高額的違規成本,企業必然投鼠忌器。
而從更深層次的角度來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凸顯出政府改革的緊迫。不可否認,很多暴露出問題的企業並非“小作坊”,而是大企業、名企業,他們是當地政府的寵兒,甚至是“財神爺”,政府怎麼可能實施嚴格的監管而得罪這些“財政大戶”呢?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必須摒棄唯GDP論,斬斷權力尋租的利益鏈,讓政策運行與法律監管都在陽光下。
中國總理溫家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將在6大領域進行經濟體制改革。隨著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成立、事業單位改革等各項措施緊鑼密鼓的出台,中國的改革正次第展開,並步入深水區。此時,需要當局勇於調整利益關係,特別是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既得利益群體與弱勢群體的關係。
只有政府有了“革自己的命”的決心與勇氣,才能給商家重新輸進“道德的血液”,才能給藥品重新穿上“安全的外衣”,讓公眾重塑對食品及藥品安全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