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抓住一個張蘭緊咬不放已經意義不大,去討論她改國籍幹什麼也無關宏旨。張蘭事件的首重意義在於,官方既然已經明確拒絕外國人加入政協,就應避免出現更多潛藏著的“張蘭”,從而將政協委員的“公民身份”明確寫入法律規章,同時制定配套規則,規範委員的產生、履職、變動、辭任等,將存在的政治隱憂扼殺於搖籃之中。
第二重意義就是,作為在全球5000萬華僑華人之中的一大群體,已加入外籍的華人,他們或事業在中國、或心系故國,在所在國之生計,與國家發展命運緊密相關,他們同時所具有另一重的“旁觀者”身份,使得對國家發展出謀劃策獨具優勢。因此,如何在中國的政治架構中,讓華人“名正言順”議政參政,同樣值得立法機構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