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應該看到,網絡反腐固然拓展了反腐渠道,同時也是最快捷的方式的方式。但弊端同樣也不可小覷。如果一個個叫人拍手稱快的腐敗案件都是先由網民挖掘而後才是政府相關部門介入調查,長此以往,政府形象與公信力必然大大受損。從整個反腐倡廉的形勢來說,“曝光一個抓一個”的網絡反腐還是相對低效。以“網友爆料”所實現的監督對個人隱私的侵犯,因為裹挾著巨大的正義性,而往往被忽視。
“報私仇、洩私憤”的情形也不能不警醒。 在信息化時代,如何駕馭好網絡反腐這把“雙刃劍”,對政府執政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防止網絡監督逾越個人權利的底線,又確保公眾的監督敏感和熱情,需要立法機構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動網絡反腐和體制反腐的更有效結合,減少網絡反腐對個人和社會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
更為重要的是,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牢籠”。正如習近平所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讓中共在法制軌道內運作,用制度反腐,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才能將“腐敗”扼殺在萌芽狀態。
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決定其在反腐敗鬥爭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為這場來勢迅猛的反腐風暴鼓掌叫好的同時,人們也熱切希望有關部門能繼續以更大的勇氣和決心推進反腐敗的制度建設,用制度的剛性確保官員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真正實現十八大提出的“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標。
中共中央出台了關於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強調要“以良好的黨風帶動政風民風”;一些地方的廉政制度建設也在提速,如廣東、南京等地正在開展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並在一定範圍公示的試點工作。這些都是制度建設的好的開端,我們期待這些舉措能夠在更廣的範圍內推廣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