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5日電/美國《紐約時報》1月23日載文《試過在中國做生意嗎?》,摘要如下:
我們剛出版的“小型企業指南”引用了咨詢公司“美中夥伴”首席執行官陳少宏的忠告。過去8年,該公司已幫助近100家美國企業在華做生意。起初,它為這些企業與中國的製造商和供應商牽線搭橋;最近,該公司幫助更多的客戶在中國推廣和銷售產品及服務。
“如果方式對頭,中國機遇多多。”陳先生說,“方式不對頭,你會被列入黑名單,這將對你不利。你必須按中國的規則來,必須小心又小心。你鬥不過他們的規則。”
為更好了解這個有前途但陌生的競技場,陳先生建議在中國時,就要考慮“中國(C-H-I-N-A)”。
文化(Culture):了解中國的文化複雜性。中國不少商業習慣可能與你想象的不一樣。比如,不要無意中犯了送禮禁忌。我聽說,有一個美國人初到中國,給一名中國高管送了一個蒂芙尼牌的鐘,結果人家死活不要,他很納悶。在中國,送鐘有“送終”之意。
合作(Harness):與地方政府建立關係,通過人脈在當地建立商業聯繫。
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記住,在中國,使用某個專利或商標的權利,屬於第一個提出申請的人。有大公司在中國花數百萬美元,從捷足先登的人那裡回購本公司的名稱或標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