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的時間,對於一場“革自己命”的改革而言,或許短暫,但是先行者遭遇的,正是當下改革欲有作為所必須面對的。改革之所以效果不彰,本質就在於改革者與改革對象之間博弈,缺乏有效的來自外部的制衡。中國歷朝歷代中的歷次變法,已經證明,來自權力上層意志推行的改革,往往最終失敗於整個文官集團的抗衡。如今的改革,若想真正提升行政效率,不僅要有來自內部上層的監管,更要有行政體系所服務的民眾的有效監督。
中國官方說,發展中的問題不能統統歸咎於體制,從制度的設計到落實,關鍵要看其中的主體即權力本身。那麼要權力本身落實“善治”,就要在民眾監督權力的制度設計中,有鼓勵、有實施、有保障,真正“放權”於社會、“放權”於民眾。
中國開啟現代化進程以來的改革,均指向於解決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行政效率問題,其目標是提供更有效率的市場監管與公共服務,它也是中國發展所依賴的改革紅利之一。在人口紅利、土地紅利、全球化紅利漸以乏力萎靡的今天,改革紅利,就是中國發展最大的空間。如果權力由內而外、自上至下能夠凝聚這一共識,如果能真正“簡政放權”,改革不成為符號化的“理念”,改革帶來實實在在的“紅利”,就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