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為市場經濟中的“有形之手”應當退出這場爭論,因為市場經營者本身的博弈就可解決問題、催動進步。
其一,以微信本身所具的規模用戶而言,坐擁用戶的偏好與粘性,面對三大運營商背後的分歧,完全可以選擇不額外收費的運營商,讓積極的運營商者不敢、不能收費。畢竟,成熟的市場經濟中,企業的生存,用戶說了算。
其二,公平競爭促進創新的真理顛撲不破。運營商開發互聯網服務早已有之,但始終不見起色,如今在微信的衝擊之下,振興昔日飛信、飛聊等同類產品,不斷為自身發展尋找出路。相反,若沒有微信,那些不溫不火的產品如何能給中國信息產業的發展帶來活力?
作為監管者,政府“伸手”的目的是,莫讓壟斷扼殺創新阻滯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