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12日9時30分,備受關注的“上訪媽媽”唐慧起訴湖南永州市勞教委案正式開庭。
新華社報道,早上6點多,唐慧吃過早餐後就一直在整理庭審資料。8點20分左右,唐慧在家人的陪伴下前往法院,通過安檢進入法庭。唐慧認為永州市勞教委去年8月對她作出的勞教決定不合法,向法院提出書面道歉、支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訴求。
2006年,她11歲的女兒被多人強姦並被逼賣淫,唐慧認為在立案和審理期間,當地公安部門個別民警存在瀆職行為,強烈要求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對瀆職民警嚴肅處理,並要求一定金額的賠償。為此,唐慧多年上訪。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終審裁定: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決定對唐慧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理由是“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在輿論關下,8月10日,湖南省勞教委認為對唐慧依法進行訓誡、教育更為適宜,可不予勞動教養,決定“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走出勞教所後,唐慧向永州市勞教委申請國家賠償,但被駁回。今年1月,唐慧起訴永州市勞教委,要求:一是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賠償給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二是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向原告唐慧進行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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