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就在於,司法必須保證信息的充分公開,且公開的信息必須以事實為准繩,經得起現實、輿論檢驗。秘而不宣的案件審理,會遮蔽正義,徒增困擾;不充分的信息公開,無法消解外界的疑問,無法確立司法的權威。就朱令案而言,北京警方新近的首次公開回應,是正確的舉措,但聲稱證據滅失,無法破案,卻仍然在諸多的現實鏈條中處於被動,備受質疑。於是呼籲案件案卷信息的公開、重啟案件調查,成為輿論追蹤案件的新訴求。
官方《人民日報》、新華社在北京警方的回應之後,相繼發表文章,一致呼籲對案件信息公開。在辦案人員定性的“敏感”案件,與公眾體認的權力作祟中,若熟悉大陸輿論背景,即可知曉,在現階段,權力系統並沒有干預阻止對該案的追問、監督。這種開放的表現,一定程度上,彌補著政府公信缺失。
信息公開,中國政府已經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在歷史的演進之中,從中央到地方,從部委到各個機構,權力系統的每一部分不斷面臨掩飾與公開的抉擇。破除一件小事演變為大事件最終由政府公信埋單的魔咒,就需要大道為公,履行政府本職。
如今,朱令案,警方並未關上調查案件的大門,在華裔名偵探李昌鈺的眼中仍有偵破空間。下一步,就需要警方關照公眾關切,有必要充分的信息公開,有必要重啟案件調查,以有效的偵查手段,比如引入更有經驗的專家,偵破懸案,以切實的作為,給案件中的所有人布達應有的公平,給中國的司法以公正,還歸政府之公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