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轉軌的條件下,從過往的企業、政府包辦養老,轉為個人繳納養老金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體系後,剛開始積聚的低微養老金,卻要供給退休者們高額的養老金,有的地方入不敷出,就要中央財政補貼,這就是所謂“養老金虧空”的根源,再加上“老齡化”高峰的到來,退休者們要領錢時,卻是個人的“空賬戶”與急劇縮水的養老金來源,無錢可領,何老可養?還有城鎮化、戶籍藩籬下的流動人口,養老保障更是因為實踐層面地方政策的千差萬別而困難重重。
問題叢生下,才有了政府的醞釀改革、教授的建言獻計。從教授的“延遲退休”到政府的“以房養老”,都是從“擴大供給,減少需求”入手破題,但對於個體而言,這是對其自身利益的消損,前者是要被強迫多幹幾年,後者更是有悖於“但留方寸地,留於子孫耕”的傳統文化。當然,這些方案,是基於養老問題的專業性研究,有先例可循,比如,中國的退休年齡相比美國的65到67歲,是早了五年(就男性而言),以房養老更是在美國司空見慣。這背後蘊含了迭代率的複雜運算等不為一般人所知的知識。在科學面前,個體的利益估量難免有些理屈。
但在中國的養老問題上,還有被科學遮蓋的體制機制問題。很明顯的是城鄉二元體制下的養老差別,胡溫政府時養老保險得以覆蓋農村,可是每月幾十塊人民幣的養老金,比起城市退休職工至少上千塊的退休金,已有天壤之別;較為隱蔽的則是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同國有企業、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之間的養老金機制,前兩者是個人需要繳納,而後者則是個人不用自掏腰包,退休後錢照領,且數額遠高於那些體制外的企業職工。
不患寡而患不均,幾千年來中國歷史已經證明,反對不公,追求平等就是民眾的呼聲。養老問題上,民眾對政策的吐槽、不滿,更深層次的是基於不平等。解決養老難題,需要的是執政者在養老難題上科學、專業的應對,但比科學更重要的則是消除不公。公正的公共政策,是獲得公眾擁護的重要前提。那麼,從戶籍制度乃至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等領域的改革都是不二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