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仁愛礁內外的和平秩序,是中方在此間的第一戰略利益,它將在未來該地區問題解決時鞏固中國立場。這種戰略利益是中方第一考量,但這並不意味著菲方爭取國際仲裁、企圖獲得國際法理對其主張的認同就不重要。在不違反維護和平秩序的第一戰略利益前提下,中方可以考慮減少菲方在仁愛礁的存在,比如將那艘擱淺的軍艦拖離。
針對菲方挑釁的強力手段並非不可用,但前提也是不可有損第一利益原則。也就是說,強力手段的使用應該是用來糾正破壞和平的行為,而非去主動破壞和平。簡而言之,中方應該作為該海礁的主人做負責任的管理者,並將這種管理昭示天下。這也應是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軟硬”、“強弱”之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