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2日電/昨日,中紀委發布本月來第三個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周報”,再次通報了142起案件。其中,北京市5起,僅昌平區就有四起,兩起公款旅遊、一起公款購買禮品、一起大操大辦喜宴婚慶。
新京報報道,自本月起,中紀委建立了違反八項規定“周報”制度,此前兩周已連續發布了兩個“周報”,共計通報了403起典型案件。
昨日發布的第三個“周報”,涉及京津冀等23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中國石油(7.56, 0.00, 0.00%)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鋁業(3.23, 0.00, 0.00%)公司兩個單位。其中,四川省通報的案件最多,達16起,其次是湖南,15起。10起以上的地區還有河北、黑龍江、河南等地。
至此,連續三周“周報”,通報的違規案件已覆蓋了除寧夏之外的30個行政區,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鋁業公司5個單位。
按照中紀委的七大類分類方式,第三個“周報”與第二個“周報”相同,“違反公車管理使用規定”仍是“發案率”最高的類型,達28起。
值得關注的是,在去年“月報”和前兩個“周報”中排位居後的樓堂館所違規,在第三個“周報”中“躍居”第三名,各地通報的違規超標準修建辦公用房問題,達13起。而前兩個“周報”,此類問題都未超過10起。
中紀委三令五申的違規發放公款送禮和發福利行為,“發案率”仍不低,達20起。另外,大操大辦喜宴婚慶也多達13起。
違規幹部的級別,也跟此前相仿,鄉科級是“大頭”,約達119人;縣處級24人,廳局級僅1人。
除了移送司法機關,對於違規幹部的處理,撤職一直是“量刑”最重的處理方式。142起案件中,被撤職的案件共計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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