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1日電/中紀委日前通報了對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和原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的處理結果,張田欣降到副處級,且是非領導職務;趙智勇則降為科員。
據人民網報道,張田欣被降級,主要因為兩方面:“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行為構成嚴重違紀”。趙智勇被降級,也是因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
眾多網友拍案驚奇,連人民日報微博也在16日深夜提醒:“非同尋常的‘跳崖式’降級,向所有官員敲響警鐘。”兩個副部級幹部的處理被媒體解讀為斷崖式降級:趙智勇被連降七級;張田欣連降四級。這種解讀對嗎?中國的公務員職務體系是什麼樣的?兩人被降級並且都是非領導職務,到底該怎樣解釋?
公務員級別共27級 領導分10層
依據《公務員法》第十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分為十層: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另據《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公務員職務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27級至1級。
前副省級幹部趙智勇擁有經濟學博士學位,據有關規定,即使降級為科員,也可能是主任級科員,對應的最高級別為16級,最低為22級。而他原來的職務是副省級,並且2002年就已經達到這一職務。省部級副職對應的級別是6級至10級,12年來,趙智勇的原級別至少應該是8級公務員。
他的降級處理並未全面公開,也可能直接降到科員級別(18級到26級),如果這樣的話,他的級別至少降了10級,最多可以連降18級。而此前媒體解讀的“連降七級”應該是從領導職務第四層次———省部級副職直接貶為“科員”,解除了領導職務,貶到領導最低第十層鄉科級副職以外。
晉升時間:從科員到“正廳”大約25年
據2008年施行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而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也就是說,從辦事員到“正科”,正常需要8年時間。北京市委黨校2008年針對北京市優秀官員成長規律進行研究,調查了200名北京優秀局、處級官員樣本。這些優秀官員,都是用了大約11年從普通科員升至副處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