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今日上午,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在擔任中共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等職務期間,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發生嚴重賄選,嚴重侵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惡劣的政治和社會影響,涉嫌玩忽職守罪,此前,童名謙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也成為自中共十八大後,中央和地方17個被“雙開”官員中,首個因“玩忽職守”被雙開的高官。
《法制晚報》報道,該案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由北京市二中院審理,今日庭審被安排在二中院第二法庭內。此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也曾在此法庭受審。
衡陽賄選案:建國以來前所未有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陽市召開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會議,在差額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過程中,發生了嚴重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的違紀違法案件:共有56名當選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行為,涉案金額人民幣1.1億餘元,有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會工作人員收受錢物。
2014年1月2日,中共中央紀委對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童名謙涉衡陽賄選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 ,決定給予童名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案情一經公布,輿論為之嘩然。涉案人員之多、金額之大、性質之嚴重、影響之惡劣,為建國以來前所未有,並引發高層震怒。有分析認為,“衡陽賄選案”說明,“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不能只盯官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樣需要“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