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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是中國設立的首個烈士紀念日。習近平(左)和李克強等中共與中國國家領導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 |
中評社香港10月3日電/中國今年首次紀念經過立法確立的“烈士紀念日”,烈士涵蓋所有為國家犧牲、為公共利益做出貢獻的英勇人士。紀念日才於今年8月31日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議表決通過,定於9月30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一國慶日的前夕。這是今年以來以立法形式確立的第三個國家級紀念日,其他兩個分別是9月3日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以及12月13日的“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新加坡《聯合早報》10月2日載文《中國尊重歷史文化的意義》,文章說,與中國傳統文化按照季節變化,並賦予道德價值的“節日”如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不一樣,國家級紀念日是含有濃厚政治意味,具有特定政治目的,用行政法律手段確立的儀式性日子。中國當局就針對“烈士紀念日”頒布官方統一的《烈士公祭辦法》,明文規定公祭活動程序。縱觀今年才陸續確立的三個國家級紀念日,無不與中共的統治合法性有關。
中共從建黨到建政,其勝利最關鍵的一段歷史,無疑是日本侵略中國所引發的八年抗戰。雖然“烈士紀念日”就日本侵華歷史的針對性,因為對“烈士”定義的寬泛而稍不那麼強烈,9月3日和12月13日的紀念日,則難免會引發項莊舞劍的聯想。若再聯系到日本歷屆自民黨政府,因首相和部長祭拜供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而一再引起中國、韓國等鄰國的抗議,中國今年接連法定三個紀念日,顯然不無在歷史問題上做出回應的外交姿態。
歷史記憶是國家民族的精神,所以清代著名學者龔自珍才會說:“欲要亡其國,必先滅其史。”因此,對本國本族歷史文化的敬重,是建立民族自尊和自信的前提條件。在這個意義上,中國的這三個國家級紀念日確實有其正面價值。但若單就這個層面而言,其實也僅有錦上添花之意,因為無論是官方日常的意識形態宣傳、教育體制系統性的灌輸,乃至電視電影大量抗日主題產品的製作,中國民衆關於這段歷史的記憶,相信並不會因為增添紀念日而有所強化。
相反的,正因為長期的耳濡目染,中國民衆的民族主義情緒,其實要比其他國家強烈。這當然還有更複雜的原因。作為擁有數千年延綿不斷歷史傳承的偉大文明,中國文化一枝獨秀的局面,因為西方殖民主義的東來而發生斷裂。近代自鴉片戰爭以來喪權辱國的屈辱史,導致好幾代中國人喪失了民族自信心,部分人甚至產生了受害者意識的民族自卑感。因此,中國政府提出“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和“中國夢”等政治口號,來號召國民團結奮進,也就不難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