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包裝標識,牛奶在12月17日即已過期。 |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生產日期為2014年6月17日的光明學生飲用奶,保質期6個月,幼兒園卻在12月25日發給孩子當作聖誕禮物。昨日,光明新區星輝幼兒園數名家長向記者反映此事,幼兒園卻表示牛奶箱外包裝與內包裝日期不符導致。
家長:幼兒園發過期奶當聖誕禮物
12月26日,有家長在一個QQ群爆料,幼兒園給孩子發過期奶當作聖誕禮物,其上傳圖片顯示,牛奶盒為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光明學生飲用奶,包裝盒上有寫“不准在市場銷售”。隨後,記者與該名家長取得聯繫,其告訴記者,過期奶夾雜在聖誕禮物中,孩子喝了自己才發現,雖然沒有出現不適症狀,自己卻驚出一身冷汗。
群裡有另外一名家長也與南都記者聯繫上,告知最先是一名小班家長發現牛奶過期,打電話到幼兒園,幼兒園晚上給家長們發來如下短信:非常抱歉!今天發給小朋友的禮物中有部分牛奶過期幾天,請各位家長務必注意孩子的牛奶是否過期,如果孩子已經喝了,請家長一定注意觀察幼兒是否有異常。我們現已聯繫牛奶生產商。謝謝各位家長對我園食品安全的嚴格監督,我們將會更嚴格更細心地把控食品安全。
這條短信在小班家長QQ群炸開了鍋,一些家長自責沒有看包裝就讓孩子喝了牛奶,而更多是對幼兒園的質疑:怎麼能將過期奶發給孩子喝?
有家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幼兒園園長告訴他們,是廠家送的牛奶過期了。這一說法馬上被家長駁斥為“學校撒謊”。有家長向光明乳業上海總部了解情況,對方查詢供貨記錄表示:學校只在今年10月份訂過一次奶,廠裡供給的牛奶沒有質量問題。
記者隨即聯繫到該園園長孟女士,其態度較為誠懇,表示幼兒園得知牛奶有問題後,第一時間通知了家長。並稱:牛奶外箱包裝與內包裝生產日期不符,外箱包裝顯示明年2月才到期,生產日期是10月份,但裡邊的盒裝奶夾雜有6月份和8月份的。幼兒園10月份訂了7、8箱奶,有2箱存在這一問題,一箱大概有30支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