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8日電/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關於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該白皮書披露了2014年7月16日,工商總局與阿里巴巴集團召開的行政指導座談會的有關情況。關於阿里系“雙十一”、“雙十二”等重大促銷活動,工商總局直指其存在違規促銷、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及附加不合理條件等三大問題。
新華網報道,工商總局認為,阿里系網絡交易平台存在銷售行為管理混亂等五大主要問題。其中,在“雙十一”、“雙十二”、節假日促銷等活動中就暴露出三大問題:
最明顯的問題當屬違規促銷。白皮書指出,在“雙十一”、“雙十二”、節假日促銷、熱點社會事件和經營活動促銷期間,平台和平台內經營者都存在明顯誤導消費者行為,部分平台內經營者還存在“活動前先提價、後打折”、“先低價打折吸引消費者關注、後以無庫存為由不予銷售”、“未如實全面介紹促銷活動內容誘導消費者盲目消費”、“非遇不可抗因素單方面變更甚至撤銷促銷活動方案”等違規促銷行為。
其次,是有獎銷售活動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白皮書指出,在“雙十一”、“雙十二”、節假日促銷、熱點社會事件和經營活動促銷期間,平台開辦者本身及平台網店開展的抽獎式有獎銷售活動中,常見最高獎項價值(現金等價券、實物所有權或使用權、電子貨幣等)超過《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5000元限額(如抽房子、抽豪車等)。
在阿里系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務過程中,還出現了違背用戶意願附加不合理條件的情況。比如,天貓商城利用其在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務市場中所占的相對較大市場份額優勢地位,強制要求參加本平台促銷活動的平台內經營者(供應商)不得參加其他平台的促銷活動。
據悉,網監司工作人員依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針對阿里系網絡交易平台淘寶網和天貓商城在主體准入、商品銷售、交易行為管理等方面長期存在的違法問題進行了詳盡分析和總結,共指出5個方面19個問題,各地工商局代表補充指出了其他6個方面的問題。
同時,工商總局也對阿里巴巴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幾點工作要求,希望其能夠守住底線,克服傲慢情緒,誠實信用開展經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