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報告中關於2014年中國反腐工作的統計顯示,被依法查處的腐敗分子人數延續了近年來的攀升趨勢,職務級別也顯著提高。從查處“小官巨貪”遏制群衆身邊的腐敗,到依法懲治“為官不為”回擊“反腐敗拖累經濟”,再到積極推進國際追逃追贓行動,“兩高”報告所反映一系列動作都釋放出司法系統反腐的信號,印證中國愈發注重反腐的常態化和制度化。進一步與制度建設、法治中國相結合,料是今年反腐發力的重點。
反腐“治標”是當務之急,“治本”是必然的路徑,“標本兼治”是最終的目標。因此,在不斷保持紀律檢查的高壓態勢的同時,包括建設巡回法院、跨區域法院和辦案終身責任制等司法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進,從而逐步實現保障社會正義,彰顯公平公信。通過依法反腐、制度反腐使得國家治理體系更加健全有效,讓“反腐紅利”完全釋放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