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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共十八大後首次對貪官開殺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21 08:31:49


彭曙(左)、胡浩龍在湖南婁底中院受審。
  中評社香港3月21日電/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日前發表報道,指彭曙和胡浩龍在擔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理管局下轄的國有企業單位董事長和總經理期間,貪污受賄超過4000萬元,並開創了單筆受賄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腐敗紀錄。

  新加坡《聯合早報》3月20日載文《湖南公路系統兩貪官判死刑 中共十八大後首次對貪官開殺戒》,文章說,中國湖南省高速公路系統的兩名貪腐官員彭曙和胡浩龍在今年2月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兩人目前在進行上訴;如不成功,他們將成為本屆中共領導層上台以來,首個對貪官開殺戒的案例。

  中國官媒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昨天發表報道,披露案情的更多內幕,彭曙和胡浩龍在擔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理管局(下稱高管局)下轄的國有企業單位董事長和總經理期間,貪污受賄超過2億元(人民幣,下同,約4475萬新元),並開創了單筆受賄超過1億元的中國腐敗紀錄。

  中國媒體評論認為,這篇報道連同今年全國兩會(政協、人大年會)期間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的講話,發出同一個信號——官方要對貪官首開殺戒,以祭反腐之旗。

  徐守盛本月初參加兩會期間告訴媒體,湖南對高速公路領域“塌方式腐敗”的反腐敗態度是“全覆蓋、無禁區、零容忍”。

  這番講話被外界解讀為徐守盛代表官方,對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彭曙和胡浩龍兩人死刑的正式回應。

  《經濟參考報》的報道進一步指出,彭曙和胡浩龍的貪污受賄案是婁底市檢察院建院以來查辦的最大一起貪賄特大案,是湖南省高管局貪賄系列案中的“重頭”部分。

  該報道指出,因為貪得無厭,彭曙、胡浩龍曾被人背地稱為“彭鼠”、“胡耗龍”。經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0年間,彭曙、胡浩龍分別利用擔任國企高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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