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是一起受納場渣土堆填體的滑動,不是山體滑坡,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的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擔任組長,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在25日晚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堅決擁護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的定性,積極配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根據事故調查組處理意見,該負什麼責任就負什麼責任,該接受什麼處理就接受什麼處理,該處理什麼人就處理什麼人。
馬興瑞說,深圳滑坡事故損失慘重,對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深圳特區形象造成巨大負面影響。在此,深圳市委、市政府向所有遇難者表示哀悼,向所有遇難和失聯人員家屬、受傷人員和其他受災群眾,向全社會作出誠懇道歉。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