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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熔斷,正如同保險絲,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一定值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給投資者一定時間冷靜思考,也給有關方面發現問題、採取措施的時間。 |
中評社香港1月10日電/1月7日夜間,中國A股剛剛實施4天的“熔斷”機制在輿論的強烈反對聲中被匆匆叫停。
美國《僑報》1月8日載文《中國股市監管人應該被問責》,文章說,“熔斷”的短命,為中國的“短命政令”提供了新的注腳。早年,民間就流傳了“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的民謠。多年過去,還是沒有長進。在過去幾年中,我們見到各地房地產限購令,公安部的最嚴“交規”,其中不乏在很短的時間收回成命的例子。如今,“熔斷”機制4天後就“被熔斷”了,更是創造了新的紀錄。
短命政令,至少說明了政策本身的問題和荒謬。制定者靠拍腦袋,想當然決策,勢必帶來嚴重的後果。但在中國國情下,往往以“下不為例”一筆帶過,鮮有聽聞因決策失誤而被懲罰者。但這一次必須問責。再不能以交學費,沒經驗而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的確,熔斷機制是從美國引進的,可以美其名為“與國際股市接軌” 。在美國,熔斷機制在市場出現非理性波動時提供一段冷卻時間,以平抑波動,保護投資者的權益。但這一機制被引進後,卻造成了A股市場極度恐慌。熔斷意味著市場當日將無法翻盤,變成單邊市場,如空頭一旦得勢,多方幾乎沒有抄底和反轉的機會,從而進一步引發大盤下跌并形成惡性循環。
熔斷機制在美中股市的不同命運,至少說明,美中的股市機理有極大的不同。我們且不從技術角度去討論熔斷機制是否遭遇“國情陷阱”。就從這次熔斷短命機制所帶來的後果而言,負責人必須承擔責任。
首先, 這次損失實在太嚴重。兩個交易日觸發熔斷,引發A股市值減少。滬深交易所數據顯示,1月7日,A股總市值蒸發了3.97萬億元。而此前的1月4日,滬指蒸發近4.2萬億元。照此計算,A股兩日累計蒸發超8萬億元人民幣(另一個統計是四個交易日,A股市值蒸發約為6.66萬億元人民幣),超過萬億美元的股民財富化水。僅僅這兩個交易日,讓A股投資者人均損失了近16萬元(人民幣,下同)。
國家公務人員瀆職的定義,是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如果說造成萬億元財富無端損失的行為不叫瀆職,那還有什麼能叫瀆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