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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副院長、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李鋈麟 (攝影:蘭忠偉) |
中評社香港6月21日電(記者 蘭忠偉)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副院長、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李鋈麟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一帶一路”貿易往來過程中,難免出現爭議,一套新的“解決爭端機制”顯得尤為必要。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建立一套體現東方國家文化和價值觀的“爭端解決機制”。而香港具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良好的法治環境,和優質的法律服務,能起到一個協調溝通的作用。
香港可以藉助“一帶一路”發展其它支柱產業
李鋈麟表示,香港要抓住“一帶一路”的機會,成為中間人的角色,或類似與顧問的角色,香港有很好的人才優勢,在此之中可穿針引線,比如大型基建的管理等等。
“香港可以藉助“一帶一路”發展其它支柱產業。”李鋈麟表示,香港人才眾多,服務、金融、會計、法律較為靈活,“一帶一路”的項目到最終可能變為上市公司,而法律法規、財會的配套則可以配合發展,是無往而不利的。
李鋈麟表示,香港有許多外來資金,無法直接進入到內地,而只能透過香港與中國內地或是其他地區合作。香港是一個中心點,在香港成立公司,進而在中國內地及其餘國家投資,並直接在香港進行收益分配。
“一帶一路“不同於TPP 但可以結合
李鋈麟表示,2015年和2016年的兩個話題是“一帶一路”和TPP,感覺上兩者有明顯的對立關係,但通過不斷的了解和分析,發現兩則原來可以結合,只不過遊戲規則不同。
“目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需要透過協商合作,找到利益平衡點。當前這些沿線國家在基礎建設方面的資金不足,創立亞投行,可以為沿線國家提供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李鋈麟認為,從經濟成本而言,比如石油從中東國家運到中國,要經過馬六甲海峽,以及印度洋,才到達中國。現在透過“一帶一路”戰略,中國同巴基斯坦共同打造'中巴經濟走廊',從巴基斯坦的瓜達爾港修建一條通往中國新疆的輸油管道,便可以省去80%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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