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8日電/ 近日,因認為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兩款手機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佰利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局請求責令蘋果公司和中複公司停售。後北京知識產權局認定蘋果公司iPhone6和iPhone6 Plus的外觀設計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的專利權,並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蘋果公司和中複公司不服,將北京知識產權局起訴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目前,法院已經立案。
國產手機公司狀告蘋果侵權
佰利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局提出,該公司是專利號為ZL201430009113.9、名稱為“手機(100C)”的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
佰利公司認為,中複公司下屬門店許諾銷售和銷售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權利,請求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責令蘋果公司和中複公司停止上述許諾銷售和銷售行為。
今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審理後,作出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為,經過比對,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雖存在一系列的差別,但均屬於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應當認定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無顯著區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
北京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法規定,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複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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