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並不是說應當按照學生的社會階層與家庭背景而分別制定學費標準。合理的解決方案應兼顧學費標準的一致性和不同階層學生的區別性。在上調學費的同時,主政者也應當注意到不同階層學生的承受能力差異,及時為那些對學費上漲承受力較弱的學生提供助學途徑。這不能止步於在嘴上說“加大對困難學生的補助”,而要實打實地進行助學金制度改革。
當下,助學金在各大高校的發放條件可以說相當苛刻,只有最貧困的學生才能享受到,這個範圍遠遠小於社會對於“寒門學子”的認知。而國內各學校的獎學金制度,較多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較少考慮學生的實際需求,這和學費高昂的歐美名校在發放獎學金時重點考慮低收入家庭學生的原則截然不同。對那些家庭條件稍好,不宜用獎助學金進行資助,但又不願給家裡增添負擔的學生,我們也還缺少一套成熟的教育貸款體系,讓這些學生可以獨立而有尊嚴地自主完成學業。
當下,貧富差距在社會上客觀存在,高等教育收費當然不能無視這一事實。如果教育主管部門能夠在助學金、獎學金、教育貸款等方面作出改革,切實保障對高學費負擔能力不足學生的權益,這些學生及其家庭自然不會繼續反對上調學費,而那些認為現在學費不高,有能力負擔更高學費的學生,自然也會樂見自己的學習環境能因更高的學費有所改善。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