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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深集體“認房又認貸” |
中評社香港3月20日電/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建議澳大利亞政府學習中國的調控政策。2006年7月,在面對北京等一綫城市的居民公開抱怨房價急速上升的情況後,中央和省市政府對在中國購房人員的資格設置了新的限制。
《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3月15日載文《中國的房地產調控讓澳大利亞顯得軟弱》,文章說,當時在國家層面,外國公民不得購買期房和在二級市場購房。
外國公民只能購買一套公寓自用,不允許買房出租。能够買房的外國公民僅限在中國居住一年以上,有居留簽證(如工作許可或學生簽證)的外國公民。
外國購房者必須通過國家安全背景調查,購買的房產只能落在通過公證方式得到的中文姓名名下。
接著,中國的一綫城市頒布地方城市法規,試圖限制外省市買家在其城市買房,作為進一步遏制房價上漲的措施。
十年過去了,除了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後限購政策有短暫的放鬆以外,對外國買家的限制仍然存在。
對外省市買家的限購政策在各省的省會變得越來越普遍。主要城市的房價繼續上漲,而對外地和本市居民的限購政策也變得越來越嚴格。
例如,盡管限購政策規定上海本地居民只有在第一筆房貸還清後才能使用第二筆房貸購買第二套住房,後來還規定購房所能申請的貸款額度只能是第二套房產價值的三成,但上海樓市仍然活躍,價格接近創紀錄的水平。
相比之下,房價一直不溫不火的小城市更容易接受來自其他省市的買家,在許多情況下甚至是外國購房者。隨著市場情況的變化,中國政府在國家和城市層面對規定做了大量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