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5日電/《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15日發佈,明確共享單車是綠色出行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要求各區動態調控投放總量,企業為用戶購買保險。
新華社報道,2016年以來,共享單車在全國迅猛發展。北京市目前已有15家共享單車企業,投放運營車輛235萬輛。隨著單車投放數量增加,停放亂、維護弱等問題逐漸成為城市治理難題。
為了引導共享單車健康發展,《意見》按照 “市級統籌、屬地監管、行業自律、企業主責、承租人守法、多方共治、規範有序”的原則,提出政府、企業、社會及承租人等多方治理的體系。
《意見》明確,市一級主管部門制定政策和標準,建立監管與服務平台。區一級實時調控企業投放數量和節奏,編制停放規劃,制定車輛停放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落實停放區位置信息等。
企業承擔投放車輛經營與管理的主體責任。《意見》要求企業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車輛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不得設置商業廣告。企業配備與車輛投放規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員,及時退出不符合品質標準的車輛。使用押金的,要在北京市開立企業資金專用賬戶。實名註冊,用戶身份信息應當在中國大陸境內存儲和使用,不得擅自公開、洩露或向他人提供。企業退出運營前要向社會公示,退還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車輛。
承租人要文明用車、安全騎行、有序停放。對多次經核實確認的違規違約承租人由企業列入黑名單,限制其使用。
據悉,北京市正在制定《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和《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並於近期公佈。《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將對共享自行車車輛標準、企業運營和政府監管平台、信息系統安全等進行全面規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將明確北京市自行車停放區的設置要求、設置形式和設施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