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8日電/日前,重慶市委印發《重慶市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辦法(試行)》,從制度層面明確運用“四種形態”的實踐路徑,為精准把握運用“四種形態”提供制度遵循。
今年以來,重慶市以問題為導向,瞄准實踐重點難點,先後出台了《重慶市運用“第一種形態”開展談話工作規程》《重慶市紀檢機關談話函詢回復暫行辦法》等制度規定,對適用情形、轉化考慮因素進行明確,對談話啟動、準備、實施、處置、辦結環節作出要求,逐漸構建起運用“四種形態”的制度體系。
從實踐“起航”到制度“落錨”,重慶市運用“四種形態”進入新階段。各級黨組織和紀檢機關扛起責任,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前8個月,全市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6955人次,占“四種形態”總人次的69.8%。“運用‘第一種形態’占比近七成,意味著‘紅臉出汗’越來越普遍,真正做到嚴在日常、治在未病。”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實踐“四種形態”,運用好“第一種形態”是重點,也是難點。重慶市堅持實事求是,堅決防止用批評教育代替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用輕處分代替重處分,做到問題線索精准處置、不枉不縱。前8個月,市紀委採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104件,其中經批准予以了結63件。全市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1973人次,占19.8%;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523人次,占5.3%;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510人次,占5.1%。武隆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曉江,市工商聯原副主席楊鐘馗,潼南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袁國聖等一批市管幹部涉嫌嚴重違紀被查處。
“‘第一種形態’要常態、規範,第二、三、四種形態要專業、精准,‘全面’和‘從嚴’必須實現有機統一。”重慶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前8個月,全市運用第一、二、三、四種形態處理人次,同比分別增加73.0%、56.2%、54.7%、7.1%。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