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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將小女孩書包狠摔,又用手戳其頭部,孩子磕到桌子角上。 |
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應加快《學前教育法》立法,明確政府對學前教育,包括0-3歲幼托的兜底責任,完善監管措施。
針對上海某親子園涉嫌虐待幼兒事件,上海市長寧公安分局9日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警方控制了4名工作人員,其中3人因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中國刑法修正案(九)已將虐待被監護人罪入刑,因此,這幾名涉嫌虐待幼童的當事人,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對這一事件的處理應不止於此。對於這一事件暴露的幼兒托育亂象,中國政府應該加快《學前教育法》立法,明確政府對學前教育,包括0-3歲幼托的兜底責任,並制訂社會力量舉辦學前教育機構的行業准入標準,完善監管措施。
事實上,除了3到6歲學前教育是中國基礎教育的短板外,0-3歲幼托教育,更面臨巨大的供需矛盾。據上海市婦聯2017年初的調查,88%的上海戶籍家庭需要托育服務,2周歲是這些家庭普遍認為的合適托育年齡,上海有超過10萬的2歲兒童需要托育服務,而上海市集辦系統與民辦系統合計招收幼兒數僅為1.4萬名。全國範圍看,有托幼需求的孩子高達3000萬。
並且,中國各地現存的托幼機構,除少數有合法經營資質之外,大量處於無照經營狀況,質量良莠不齊,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根據上海市婦聯的調查,截至2017年初,上海存在的托育服務模式,包括集辦托兒所、自負盈虧的公助民辦非企業、公辦早教指導中心、民辦幼兒園的托班、企業自辦托育機構、私立進修培訓機構和早教中心、家庭式托育點。其中,前三種由政府財政托底或政府場地租用支持,屬於合法運營托管服務,而其他的都存在不合規的問題。
女子將小女孩書包狠摔,又用手戳其頭部,孩子磕到桌子角上。視頻截圖女子將小女孩書包狠摔,又用手戳其頭部,孩子磕到桌子角上。視頻截圖
從發達國家舉辦學前教育的經驗看,大多是將0到6歲托幼、學前教育作為一個體系,由政府部門加強投入,建普惠幼兒園和公共托管中心,滿足居民的基本需求。在此基礎上,鼓勵社會資金舉辦托幼機構、幼兒園,分營利性與非營利性由工商部門或教育部門監管。
中國也有必要借鑒此類做法,明確政府對托幼教育的投入、保障責任,建立行業標準並完善監管體系。從現實出發,要針對地方政府對學前教育尤其是托幼教育投入積極性不強,學前教育師資缺口巨大、幼兒園辦園機制不明確、學前教育的監管與評價不健全等一系列問題,制訂《學前教育法》。
近年來的兩會上,一直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出台《學前教育法》,而2016年年初,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還曾對此專門做出回應稱,教育部已完成學前教育法專家建議稿,擬在梳理總結國內地方立法成果和研究借鑒國外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研究提出法律草案。
十九大報告首度提出“幼有所育”,並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一個重要方面提出了新要求,面對學前教育中的諸多現實問題,中國有必要加快學前教育立法的進程。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