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奧地利等歐洲國家都有禁止使用納粹符號和手勢方面的法律,并在起訴極右翼、新納粹分子的時候時常用到這些法律。除了判處高達3到5年監禁的法律懲處手段,還包括通過保釋金等手段進行財務懲罰的有效約束。
不過,這些社會和法律約束仍不能杜絕偶爾會出現個別年輕人身穿二戰納粹軍服胡鬧的事件。有關例子在歐洲各國比比皆是,奇怪的是其中還包括近年來有無知的中國人和其他亞洲人主動“撞槍”的一些例子。
也許有理由認為不論是“精日”還是“精神納粹”,都是出於年輕人的無知。無知不代表無過,無知也不代表豁免。法西斯主義雖在二戰中被打倒,但從來沒有絕跡。在歐洲人看來,正因為這種無知行為,在事實上有可能為歪曲歷史,甚至為新法西斯主義死灰複燃創造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