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吉隆坡高等法院4日公布了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嫌刑事背信罪和受賄罪一案的審訊時間表:今年8月8日定為案件管理日,控辯雙方參加審前聽證會;2019年2月18至28日、3月4日至8日、以及3月11日至15日開庭審理。
此外,應納吉布代表律師請求,高院對此案下達封口令,從今日起至8月8日,禁止媒體對該案作出評論。(央視記者 梁慧)
早前消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逮捕!面臨4項指控 涉案金額超億元
因“一馬公司”子公司SRC國際相關案件,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3日下午在其家中被逮捕。4日上午,以馬來西亞新任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為首的訴訟團隊以四項罪名起訴前總理納吉布,其中包括三項刑事失信罪,涉嫌挪用資金金額分別為2700萬林吉特、500萬林吉特和1000萬林吉特;一項利用職權受賄罪,涉案金額為4200萬林吉特。總金額達8400萬林吉特(約合人民幣1.37億)。四項罪名均與“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相關。但納吉布則對上述罪名予以否認。
此前納吉布家中被抄出11億財物
2009年,時任總理納吉布創立名為“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2015年,媒體曝出該公司數十億美元資金去向不明,包括納吉布在內的多名政府職員涉嫌侵吞公款。
2018年5月,馬來西亞新政府在大選後重啟“一馬公司”案件調查,成立調查專案小組,並禁止納吉布夫婦離境。
5月22日及24日,納吉布兩次前往國家反腐敗委員會接受調查,就“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向其私人賬戶轉移的4200萬林吉特做說明。
6月27日,馬來西亞商業犯罪調查局表示,警方在納吉布及其親屬相關住宅內搜查出約合11億林吉特的現金、珠寶、金飾、手表、名包等物品。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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