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2日電/據報道,全國首創“電子眼”控煙近日在深圳啟動試點,深圳市控煙辦選取禁煙區域測試點安裝控煙環境監測器,24小時監控公共場所違法吸煙,首次監測試點已有5人被罰。
通過監測器對違法吸煙進行監控,這是技術性控煙手段。這種監控手段,一方面為餐廳等場所工作人員勸阻吸煙提供了依據;另一方面,也能為有關部門處罰違規者提供證據。而且,這種監測器本身也有震懾作用,可倒逼吸煙人員從室內轉到室外。從某種程度來說,這是一種“控煙神器”,可以有效防止禁煙區域內有人違法吸煙。
近年來,中國不少城市控煙力度加大。如《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實施四年多以來,數據顯示,北京公共場所違法吸煙現象的比率由34.4%下降到4.9%。在深圳,新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不僅擴大禁止吸煙的場所範圍,還將電子煙納入控煙“黑名單”。另外,西安、杭州等立法控煙也有不少亮點。
不過,各地監督違法吸煙的方式仍比較傳統,即主要依賴於公共場所工作人力監督缺陷。
譬如,“電子眼”24小時監控,從時間上來說沒有給違法吸煙者機會;“電子眼”監督更公正,可防止其他監督者不作為。再從監督成本來說,安裝監測器是一次性投入,監督成本也更低。由此而言,“電子眼”控煙是一種有益探索,是一種趨勢。其他城市要想提升控煙“級別”,不妨參考借鑒深圳“電子眼”控煙的思路和經驗。
這種控煙監測器類似於空氣質量監測器,無論是傳統卷煙還是電子煙,只要有害物質釋放到空氣中造成“爆表”,就會被監控後台發現。這些從技術上來說並不難實現,關鍵在於各地有沒有決心升級控煙措施,彌補傳統控煙手段不足。從保護公眾健康、提升城市文明、捍衛法制公信等角度來說,各地都應採用“電子眼”控煙。
儘管這種技術控煙手段有不少顯著優點,但有一些問題要釐清。例如,餐廳等禁煙區域安裝這種監測器,設備及安裝員和其他公眾來監督,但這些監督有時會引發矛盾。一些公眾嫌舉報麻煩就對違法吸煙視而不見,有的經營場所為了不得罪顧客,對包間等場所的吸煙行為也不干預。可見,依靠人力監督效果有限。深圳採用“電子眼”監督吸煙,可以彌補人成本由誰來買單,需要科學設計。如果讓經營場所自掏腰包安裝,有可能不積極。再如,推廣時強制安裝還是建議安裝?如果強制統一安裝,恐怕需要法律授權。
更重要的是,如何確保“電子眼”控煙不受干擾。近年來,空氣質量監測器遭遇干擾之事時有所聞,有的給戴“口罩”,有的給噴水,都導致監測結果失真。某些經營場所或者某些違法吸煙者為了不被發現,會不會為了私利也干擾“電子眼”控煙?如果違規者採用某些手段避免監測器“爆表”,“電子眼”也會“瞎眼”。所以,如果推廣“電子眼”控煙,還需要制度和反干擾措施提供“護航”。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