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難看出,一個城市是否放開“地攤經濟”,取決於經濟民生的需要在這個階段是否超越了延續慣常城市治理模式的需要,即為了經濟和就業,是否可以給城市治理增加有限度的彈性;“地攤經濟”能否效益最大化,取決於城市管理者能否以科學靈活的思維對城市進行精細化治理,把好治理之關,盡可能規避“地攤經濟”的副作用,激發其對經濟民生的穩定器效應。
大陸媒體統計,截至5月28日,成都設置臨時占道攤點、攤區2000餘個,允許臨時越門經營點位1.7萬個,允許流動商販經營點2萬餘個,增加就業人數10萬人以上,升騰起城市煙火氣,帶動經濟逐漸恢複。為“地攤經濟”叫好的聲音不絕於耳,鼓勵發展“地攤經濟”的城市名單仍在加長。
在此氛圍下,還有兩大問題必須重視起來。一是注意“地攤經濟”的適用性。樂於發展“地攤經濟”的城市,一般都屬於三四綫城市以及產業基礎較為薄弱、疫情創傷較為嚴重的大中城市,即便同樣是城市,外環區、中心區的適用性也不一樣。這表明,發展“地攤經濟”不可一刀切,既不能一哄而上,也不要一哄而散,因城制宜、因地制宜是基本原則。為了所謂“政治正確”而要求城管力邀商販擺攤的作法令人不齒,不聽取民意不經過論證便一口回絕的作法也有待商榷,暫時有爭議難以擇決也很正常,不妨“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二是警惕“地攤經濟”野蠻生長。有些地方放開“地攤經濟”後,出現垃圾亂扔、擾民等老問題,表明監督管理跟上刻不容緩。煙火氣有了,城市的文明後退了,那是一種得不償失。利益相關方建立契約共同維護好城市環境、好攤位如何真正惠及困難人群、大型夜市如何與周邊居民進行利益分配……這些問題處理好了,才可以讓“地攤經濟”更加可持續。
當前中國所需要的“地攤經濟”,既應是溫情、包容的人間煙火,又應是文明、有序的城市窗口。唯有此,被賦予時代新使命的“地攤經濟”才能行穩致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