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7日電/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在官方網站公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條例(草案)》以立法形式把現有的好做法固定下來,也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提供了行動指南、創新動能與法治依托。
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打造法治城市示範的重要使命。近幾年,深圳堅持把營商環境改革作為全年改革任務的“一號工程”,實施營商環境改革20條,推出了一系列扎實的改革措施,送出了“真金白銀”的惠企政策,激活深圳改革創新“一池春水”。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對標國際一流,深圳仍有提升潛力。改革要向縱深推進,於法有據,才能行穩致遠。今年1月,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實施,深圳推出《條例(草案)》,正是在上位法律法規基礎上,立足深圳實踐,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大膽創新變通,探索改革新路的最新成果。
今年受疫情影響,企業急切需要獲得更高質量的營商環境支持。深圳制定的《條例(草案)》,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能夠充分穩定市場預期,增強企業信心。
在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基礎上,深圳的《條例(草案)》細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重點突出變通性和創新性,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做出了許多制度上的創新安排。
在行政審批事項上,大膽地做“減法”。比如擬實行除名和強制注銷制度,就是深圳擴大商事登記制度優勢的創新舉措。再比如,《條例(草案)》繼續放大“放管服”的力度,更多政務上網辦,統一平台辦,材料容缺辦,能“秒批”就“秒批”,最終還要實現“無需批”,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的行政辦事成本。
在提供公共服務上,積極地做“加法”。為社會信用、大數據、區塊鏈等創新技術服務提供適應其產業內在要求的營商環境。要求政府向企業提供普惠、便捷、智能的合規自測系統,充分賦能市場主體防範法律風險能力建設。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探索創新融資服務,為用創新手段改善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提供了法治保障。
痛點、堵點、難點在哪裡,《條例(草案)》的著力點就瞄准哪裡。對標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深圳發力精准,步伐堅定。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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