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5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媒體報道,歐洲中央銀行(下稱“歐央行”)近日發布了首份數字歐元報告(下稱“報告”),為其即將啟動的數字貨幣項目奠定政策基礎。歐央行稱,最快將於2021年啟動該項目。
歐央行將數字歐元定義為可以提供給各方的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歐央行對此解釋稱,數字歐元首先應是法定貨幣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提供給消費者或通過銀行購買。其次,數字歐元基於區塊鏈的技術,旨在保持交易安全。
歐央行目前正考慮兩種設計方法。第一種方案是集中式交易,即歐央行在其分類帳中記錄所有數字歐元交易;第二種方案則是將上述權力下放給下屬機構,歐央行負責制定結算和記錄交易的規則。
歐央行行長拉加德對此表態稱,歐洲人的消費、儲蓄和投資行為越來越數字化。歐央行將確保人們信任歐元,使其適應數字時代。
“如果需要,我們應準備發行數字歐元。”她稱。
數字歐元不能取代現金
報告稱,在歐元區的一些國家與地區,現金作為支付手段的現象已顯著下降。年輕人雖然仍大量使用現金,但電子支付的趨勢逐漸興起,諸多消費者期望可以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與此同時,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都在積極開展數字貨幣項目,瑞典、瑞士等國在該方面領先,如事態進一步發展,可能將影響歐央行控制歐元區貨幣供應的權力。
這讓歐央行意識到推行數字貨幣項目迫在眉睫。歐央行副行長德金多斯在近日的一次研討會上表示,發行數字歐元已成為了其必須執行的一項任務。
不過,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會動搖現金在歐元體系中的地位。歐央行在聲明中亦表示,明確反對廢除紙幣和硬幣的動議,並表示數字歐元將作為現金的補充,而非取代現金。
而在歐元區最大的經濟體——德國,民眾仍十分偏愛現金支付。德意志銀行總裁魏德曼稱:“很多德國人仍非常珍視現金,因它保護了個人隱私,在支付時不用依賴任何技術基礎架構。”
目前,針對未來如何發行數字歐元,歐元區各相關利益主體仍有爭論。歐央行表示,未來發行數字歐元應遵循以下五種原則。
第一,數字歐元只是供應歐元的另一種方式,並非平行貨幣,它應可與其他形式的歐元兌換;第二,數字歐元將不同於其他資產,更不是加密類資產和穩定幣,歐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數量應始終在歐元體系的完全控制之下;第三,在所有歐元區國家,數字歐元應以平等的條件廣泛使用;第四,在零售支付領域,即便歐央行計劃發行數字歐元,也不應限制私人解決方案在該領域的嘗試;第五,數字歐元必須像其他任何形式的歐元一樣得到信任。
歐央行稱,發行數字歐元有利於支持歐洲經濟數字化和歐盟戰略獨立性,還可作為新的貨幣政策傳導渠道,降低常規支付服務風險,提升歐元國際地位,改善貨幣和支付系統總成本。
應避免數字貨幣帶來的風險
報告稱,除上述帶來的好處外,發行數字貨幣還需考慮潛在不利影響。除隱私和安全等常見問題外,歐央行表示,還需考慮可能由此導致銀行業的損失、歐元區貨幣政策和金融體系穩定性、數字歐元成為另一種投資形式這三大問題。
歐央行需面對的首要挑戰是,如何確保歐洲商業銀行系統不會因為民眾將存款轉移到中央銀行而遭受損失。發行數字貨幣將增加銀行的融資成本。它可能會導致存款人將商業銀行存款轉換為中央銀行債務,致使融資成本升高,進而增加銀行貸款利率,減少銀行對經濟的信貸量。
其次,歐央行稱,發行數字貨幣將使數字歐元需求增加,這有可能對金融系統穩定性產生負面影響。
歐央行表示,如果這種需求增加了銀行融資成本,銀行可能就不得不去杠杆,並減少信貸供應,從而阻止最佳總投資和消費水平。如果這一過程意味著借款人付出更高的成本,那麼經濟活動就可能受到阻礙。
荷蘭國際集團在近日發布的一份報告中對此表示,目前歐央行貨幣政策傳輸渠道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如果發行數字貨幣,使借貸、投資等行為繞開商業銀行,不僅將改變商業銀行的商業模式,也將影響歐央行貨幣政策作用宏觀經濟的方式。
歐央行稱,數字歐元吸引大量的投資流入是不可取的。但也需對此謹慎調控,如果民眾持有的數字歐元價值太低,那麼數字歐元作為一種支付手段將不那麼具有吸引力。
在宏觀層面,拉加德還表示,全球保護主義的加劇可能為發行數字貨幣帶來另一重風險。歐洲的許多支付服務提供商都來自國外,保護主義政策的增加可能會導致支付過程中斷。
報告稱,上述考慮因素都將對數字歐元的設計產生直接影響。歐央行將於10月12日啟動公共咨詢,聽取公眾、學者、金融機構、公共部門對數字歐元項目的意見,以評估需求。相關內部測試也將同步進行。
歐盟知識產權局的網站顯示,9月底,歐央行已將數字歐元註冊為商標,表明歐央行向發行數字貨幣邁出歷史性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