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5日電/不完成作業、擾亂秩序、欺淩同學……面對此類“熊孩子”該如何管教,一直是令人頭痛的問題,近日,這一“該罰不該罰”的“世紀難題”終於有解了。中國教育部正式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擬於明年3月1日起實施,該規則系統規定了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
美國《僑報》2020年12月30日載文《“熊孩子”該咋管?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分寸》,文章說,這是中國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定,除了明確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還強調將“育人”放在首位。旨在讓教師掌握教育的主動權,讓教育懲戒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在規則出台之前,懲戒學生是一門“玄學”:一方面,教師毆打、體罰致學生身心受傷的新聞屢見不鮮,家長擔驚受怕孩子在學校“挨打”;另一方面,因為怕家長投訴“丟飯碗”,面對行為惡劣的學生,教師也顯得束手無策。
現在有了明確的規則,是否懲戒和如何懲戒都顯得更加“理直氣壯”,對教師和學生而言,這是一種保障。在盡可能避免教師因拿捏不好尺度而對學生濫施體罰的同時,也能用合理懲戒讓“熊孩子”得以規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