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1月3日舉行的百人生日宴引發播疫風波,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亦曾列席,其後需家居隔離。蕭澤頤早前曾表示,自己與洪為民私交上無聯絡,出席生日宴是為與社區保持關係,推動警政關係。今日(29日)蕭澤頤在電台節目中再次回應事件,形容“經一事長一智”,自己和團隊在疫情未進一步改善前,盡量避免出席任何不必要的社交場合。
蕭澤頤說,出席生日宴的性質與“應酬”有少少不同,目的是加強與市民溝通,聆聽市民對警方工作的意見。他強調,警務工作需要貼地,才能有效達到市民要求,增加他們對警方的信心。
對於有新聞機構接連停運,蕭澤頤指,外界形容警方行動是殺雞儆猴,但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媒體停運是自己的選擇,不是警方叫他們這樣做,行動針對是相關罪行,並非任何一個行業、機構。新聞自由建基於法律責任和義務,如本身不守法甚至犯法影響他人,沒有資格講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