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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1月10日載文《中國公民為何熱衷網絡反腐?》,摘要如下:
當前,網絡反腐已經成為中國公民參與反腐敗的重要方式。從華南虎照事件(2007年)、南京“天價煙”事件(2008年)、鄧玉嬌案(2009年)、杭州飈車案(2009年)、羅彩霞事件(2009年)、山西省臨猗縣磕頭門事件(2009年)、“我爸是李剛”事件(2010年)、浙江錢雲會案(2010年)、西安藥家鑫案(2010年)、陝西“表哥”事件(2012年)、重慶“不雅視頻門”(2012-2013年)、範悅事件(2013年)、湖南城管打死瓜農事件(2013年)、以及反覆發酵的郭美美事件等等一系列案例中可以發現,中國公民非常熱衷網絡反腐。為什麼中國公民會特別熱衷網絡反腐呢?
第一,自媒體時代的來臨和互聯網的放大效應,充分彰顯了草根的力量。互聯網不僅創造了新的信息傳播方式,而且正在顛覆一些傳統的觀念,使網民通過網絡表達訴求,更容易發揮和展現其影響力。隨著互聯網的擴展和新的通訊工具的不斷產生,一個與傳統媒體時代完全不同的自媒體時代已經來臨。在自媒體時代,每一個人都能夠獨立獲得信息和發布信息。這種新的信息傳播方式,不僅消解了傳統媒體在信息傳播中單向式的、中心化的話語權威;更重要的是,它賦予了交往主體前所未有的自由與平等,建構了一種自由表達的機制。也就是說,在網絡時代,話語權顯著下移,普通公民的話語權大大增強,技術進步賦予公民更強的話語權,使得網絡反腐比利用其他方式更有效、更有力。
同時,網絡信息傳播的特點也與傳統媒體有著極大的差異。網絡傳播過程中很容易出現“蝴蝶效應”,這意味著任何一點小小的浪花,都有可能借助網絡媒體掀起軒然大波,網絡上的一條小消息,可能引起大量網民的關注或介入,從而引發重大的社會反響。並且,網絡空間中信息的選擇性越大,同構性也就越大,不同意見與立場的衝突,在特定的網絡空間中就會越來越少,從而會更加強化某一態度和立場,形成極端傾向,造成“網絡群體極化”現象。這些特點,意味著網絡媒體對於特定問題或者特定事實,具有極大的放大效應,能夠在短時間內引發轟動效應,獲得極大的關注度。這樣,網民通過網絡舉報、網絡曝光或網絡輿論監督,參與到反腐敗過程中,變得更加容易,並容易形成具有強大震撼力的社會影響。
第二,網絡反腐更快捷方便,更有效率。對於普通公民來說,傳統的監督方式大多是相關受害人或知情人通過郵寄舉報信件、撥打舉報電話或上訪等方式,向相關職能部門檢舉揭發腐敗問題。互聯網打破了傳統監督方式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障礙,加強了政府與公民之間的聯繫,架起了兩者之間聯繫和溝通的“快速通道”,為普通公民在腐敗治理中發揮作用,提供了非常快捷方便的媒介。任何人只要擁有具備聯網功能的通訊信息設備,就可以輕鬆通過網絡與他人進行溝通交流,並且成本遠遠低於傳統媒體。通過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舉報網站,對腐敗問題進行監督或舉報,在網絡媒體上對腐敗現象進行揭露或曝光,都非常快捷方便,而且門檻極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