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0日電/大公報10日發表社評說,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周日遭投擲汽油彈,震驚全城。曾被抨擊對暴力“可恥地保持沉默”、以公民黨為首的大律師公會終於忍不住了,發表聲明予以“最嚴厲譴責”,稱破壞者“並非真誠的示威者而是罪犯”,必須“繩之以法”。可惜,聲明非但未能洗清該會的“可恥”,反而凸顯其在暴力面前的雙重標準,對今日香港淪為暴亂之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社評說,遊行搞手民陣次次宣稱“和平”進行,次次以暴力告終。周日的遊行也不例外。再有商鋪及中資銀行被破壞,連金鐘高等法院及中環終審法院亦未能幸免,遭示威者投擲多枚汽油彈,墻壁多處被噴上“法治已死”的塗鴉。被燒得焦黑的法院大門、遍地玻璃碎片、被塗污的墻壁,恰恰是過去半年來香港法治淪喪、暴徒無法無天的真實寫照。
任何不抱偏見的人都看得清,黑色暴亂並非“一道美麗風景線”,而是暴力血腥,十分醜陋;蒙面黑衣人不是什麼“義士”、“英雄”,而是窮凶極惡的暴徒。然而,大律師公會要求將暴徒繩之以法,卻有“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之嘆!如果大律師公會一早與暴徒切割,香港何至於弄到今日田地,法院何至於成為被攻擊的對象,法治何至於淪落如斯!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黑衣暴徒並非一開始就膽大包天,七月一日發生打砸立法會事件後,不少暴徒畏罪逃亡。但令人震驚的是,那些口口聲聲維護法治的反對派政客及社會領袖,非但不譴責暴力、支持警方執法,反而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千方百計地將暴力“合理化”、“浪漫化”,美其名曰“違法達義”。
部分法律界精英在暴亂中同樣扮演了不光彩角色。可以看到,當暴徒圍攻立法會時,大律師公會不譴責;當暴徒衝擊警署、中聯辦大樓時,大律師公會不譴責;當暴徒圍困機場、禁錮、毆打旅客及記者時,大律師公會不譴責;當暴徒瘋狂“私了”市民、“裝修”商鋪時,大律師公會不譴責;當暴徒使用利刃、汽油彈、鏹水彈、弓箭等各種致命武器襲警時,大律師公會仍然不譴責……
暴徒的膽子不斷被“養大”,暴力也在不斷升級,地區法院、高院、終院先後遭汽油彈攻擊,如此公然挑戰法治的罪行,正是姑息養奸的必然結果。大律師公會對此難辭其咎。正如有人指出,法院被“裝修”,大律師公會應該為“裝修費”埋單,這與大學需要自我承擔校園“裝修費”是同一個道理。
說大律師公會對暴力完全漠視,也許並不公道。事實是,公會多次譴責“警方暴力”,但對示威者暴力視而不見。即使到了今天,公會仍然只譴責針對法院的暴力,對商鋪及銀行遭破壞則繼續“可恥地保持沉默”。
社評說,玩火者,必自焚,這是最簡單也最樸實的真理。大律師公會終於譴責暴力了,要求法辦暴徒了,這是一件好事,雖然姗姗來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