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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宜蘭地院要助民進黨奪回“民主聖地”?
http://www.CRNTT.com   2025-01-02 10:39:57


  中評社香港1月2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日發表富權文章:宜蘭地院要助民進黨奪回“民主聖地”?以下為文章內容。

  宜蘭地方法院昨日對中國國民黨籍的宜蘭縣長林姿妙所涉各案進行一審判決。其中圖利罪判處七年、褫奪公權六年;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二年;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判處三年六月,合併應執行刑十二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並沒收三千二百五十萬元。此案檢方偵結起訴十五人,僅有建設處前代理處長黃志良無罪,其餘皆被判刑,其中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涉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被判三年六月。
  
  隨後,“內政部”宣布,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縣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停止其職務,即日起停止林姿妙縣長職務,並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縣長職務。“內政部”還指出,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決定停職期間不核給半數俸額。
  
  對於該項判決,林姿妙喊冤,聲稱不知道宜蘭地院為何會判決其有罪。按照有關報導,她本人似乎果真是不清楚被起訴的原因,直到最近幾天在和律師團及幕僚討論案情時,當律師和幕僚向她說明後,她才恍然大悟“原來是安捏被起訴”,才知土地增值稅問題和競選總部是怎麼勾串在一起,還說她自己選舉後就沒再去過競總,都是交給實際所有權人楊吉雄在處理。
  
  倘果如此,這位楊吉雄似乎是成了泛藍陣營的“災星”。在二零零零“總統”大選過程中,宋楚瑜的選情本來遙遙超前,但在李登輝巧妙設計“興票案”,並交由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楊吉雄引爆,不但擊垮宋楚瑜的清廉品牌形象,而且還暴露出他有缺陷的危機處理能力,結果使宋楚瑜的民意支持度大跌,由原本“一大二中”的領先局勢轉變成“三強鼎立”對峙,最後讓民進黨的陳水扁“冷手執個熱煎堆”獲選。
  
  與台北地檢署疑似要對柯文哲的交保繼續抗告,誓要以此迫使柯文哲辭去民眾黨主席一樣,此案的判決及“內政部”的行政決定,也有著政治介入司法之嫌。因此,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質疑,“內政部”居然以財產來源不明罪火速讓林姿妙縣長停職,顯然是政治思考、政治操作。“內政部”作為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怎麼可以偏頗地解釋法律?他指出,停職規定在《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而財產來源不明罪比圖利罪輕非常多,既然比較重的圖利罪都要等到二審才停職,那比較輕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怎麼可以一審判決就停職?
  
  其實,這是民進黨當局在宜蘭縣“下一盤大棋”,就是要借助司法工具,摧毀國民黨籍縣長的聲譽,進而沖垮國民黨潛在縣長候選人的民意支持度,從而在二零二六年的“九合一”地方選舉中,奪回宜蘭縣這個“民主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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